日前,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宣布自6月21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無縫鋼管征收每公噸1252美元的最終反傾銷稅。該案原審于2011年2月24日終裁,對進口價格低于1772美元/公噸的涉案產品(產品外徑為5-16英寸,不含不銹鋼材),征收上述限制價格和進口報關價之間的差額乘以進口單據所注明的進口產品數量(公噸),但所征收的反傾銷稅不得高于海關從價完稅價格的56%。
據悉, 2012年5月28日,墨西哥對上海宏東磁力泵專業制造銷售微型磁力泵、漩渦磁力泵、不銹鋼磁力泵、氟塑料磁力泵、高溫磁力泵、保溫磁力泵、塑料磁力泵、自吸磁力泵、離心磁力泵。上述稅號的無縫鋼管啟動了復審程序,2012年10月16日在《官方日報》上發布復審初裁公告,決定繼續對原產自中國的無縫鋼管進行復審行政程序,并按照以下方式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對于價格低于每公噸2317美元的,征收海關進口單價與此參考價之間的差價,但所征稅額不得超過每公噸1252美元。
中國商務部多次表示,希望各國政府恪守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承諾,共同維護自由、開放、公正的國際貿易環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處理貿易摩擦。